活动细则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1、在30年改革大潮中涌现出的标志性事件、成功案例、典型人物; 2、参评人或单位被中央级或省部级媒体关注或报道过,并在本区域、本行业有很高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二、申报参评必备材料 1、中国改革30周年《改革之星申报表》; 2、被推荐人七寸工作照及反映其改革业绩的照片若干张,反映被推荐单位改革成就的相关照片若干张; 3、近年来在各级媒体上发表过的有关被推荐人或被推荐单位相关事迹的报道文章。
三、申报参评程序 1、提名与推荐 组委会根据相关媒体的报道及有关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等各方推荐,汇集专家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 2、公示和网络投票 候选名单通过主办媒体单位、中国改革人物网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网民和评审委员会专家的评价、遴选,从候选名单中遴选出部分候选人。 3、实地考评和函调 对经过公示和投票遴选出的部分候选人进行资料核实、实地考评或函件调查。 4、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委员会召开终评大会,根据组委会整理的候选人资料及实地考评小组意见,并结合公示投票结果,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审。 5、揭晓与颁奖 在组委会各主办媒体及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并邀请获奖人物及获奖单位代表出席2008年11月在北京举办的颁奖盛典。
四、评选标准 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精神,制定评选标准如下: 1、创新力 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其理念和经验在同行业乃至在全国有一定影响或得到推广和传播。 2、影响力 中国改革开放发展过程中重大经济事件和经济现象的当事人,在产业界及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3、贡献力 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创造性地工作,为某个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4、发展力 具有科学的发展观,有科学的理念和预见,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5、经营力 以先进的经营理念,科学的管理水平使所在单位始终处于行业领先位置。
五、申报截止日期 2008年9月15日
|